关于做好2015-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价课堂教学质量工作的通知
来源: | 记者: | 编辑: | 摄影: | 发布日期:2016-06-17 09:09 |
各系(部)、各学生班:
为做好2015-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价课堂教学质量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价对象
2015-2016学年第二学期承担授课任务的专、兼职教师。
二、评价时间
6月12日8:00-6月16日23:59。
三、具体要求与注意事项
1.各系(部)应当重视学生评价课堂教学质量的组织工作。辅导员要认真组织学生参与评价,努力提高评价质量和效果。未参与评价的学生,不得选修下学期的课程。
2.学生评教以匿名评价的方式进行。学生应当按照《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》要求,客观、公正地评价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。同时,学生务必尊重个人评教权利,不代评价、虚高评价或主观恶意评价,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。
(1)登录成功后单击页面左侧菜单 “网上评教”→“提交教学评价表”,进入评价页面。
(2)单击某一课程/环节→任课/指导教师对应的“未评”链接,即可弹出“教学评价”页面。
(3)逐个点击选定每个教学评价指标对应的等级,单击“提交”按钮,并按确定后即可提交相应的教学评价表。评价结果一经提交,无法更改。
(4)提交后,可以点击“查看”按钮查看评价情况。
4.若有相关问题咨询,请联系教务处李老师,电话87983355。
教务处
2016年6月6日